2015年,全县基础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在青神”为引领,以规范内部管理为抓手,坚持“123”工作思路,以“三大工程”为重点,以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依法治教,深化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一、坚持立德树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一)强化德育管理。将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及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范畴,作为学校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学校要始终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抓好队伍建设。健全德育机构,充实德育队伍,完善德育管理制度。加强学习培训,开展德育工作研讨,举办一期班主任工作论坛和一次少先队活动课观摩,不断提高德育队伍工作素养。
(三)抓好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抓好思想品德课程开设,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内容的学科渗透。开好少先队活动课程,确保一周一课时进课堂,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课案例征集。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团队活动室、黑板报、校报和刊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成眉山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少年宫、青少年校外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中小学生的心灵。
(四)开展系列主题教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以重要节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我们的节日”、“弘扬民族精神月”、时事教育、经典诵读、“慈善文化进校园”和国防教育、法纪教育、网络教育、禁毒教育、环保节能、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为个人幸福、社会进步、国家富强而不断成长。
(五)抓好榜样示范引领。做好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以及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六)强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以“三化”( “法律进学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活动化)为目标,以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重点做好法律进课堂、阵地建设、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小手牵大手”等工作。
(七)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一要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义务教育学校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活.生命与安全》中安排,高中在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中安排,每期不少于9课时。二要按照《青神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基本要求》,加强心理咨询室建设。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四要定期开展师生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五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六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八)抓好“三结合”,强化家校联系。与综治、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整合社会资源,形成育人合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关心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和重点青少年的关爱和教育,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抓好家长学校建设,设立学校开放日,健全家访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普及家教知识。组织县初中、学道街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初中参加全国优秀家长学校评优工作。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设法制知识讲座,提高师生法治意识,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城环整治“进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二、落实科学保教,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强化宣传和引导,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进一步规范保教行为。坚持上挂下派、“姊妹”结对,充分发挥示范园引领作用,主动传播先进的保教方法和管理经验,带动乡镇幼儿园科学发展。加大民办园扶持力度,引进高品质民办园1所,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创建活动,做好民办园年检工作。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1.5%,公办园在园人数不低于60%。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导向,加强督导,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迎检工作。
(二)规范学籍管理,提高普及质量。重点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控制好起始年级大班额,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不低于95%。加强学籍档案的收集归档。
(三)开展“规范内部管理示范校”创建活动,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四)深化“1+X”模式,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五)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坚持“适龄”、“免试”和“就近”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坚持足龄入学;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幼升小、小升初“两个脱钩”;坚持计划内招生,严控班额;“小升初”按程序划转学籍。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严禁通过考试或其他不正当方式招揽生源,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入学。
(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高效课堂,扎实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健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七)深化留守儿童保护工作。从隐性关爱、寄宿教育、家校共育、活动育能、心理教育、科研助推等六个方面着力深化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细化关爱措施,落实关爱行动,提高关爱实效。
四、强化高中管理,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一)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招生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批次和时段、统一录取程序、统一印发录取通知书,并严格执行“定向切块”政策。中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阅卷。普通高中坚持属地招生原则,设置定向切块(正招计划的50%定向到校)和正取志愿,严格按录取分数线网上录取,按程序划转学籍。
(二)推进课程改革,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完善推进课改措施办法,总结课改经验,解决课改问题,提高课改成效。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严禁高中第一学期进行文理分科;严禁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不当行为;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强化高中学籍管理。加强高中教育研究,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五、加强学校艺术、科技教育
(一)加强艺术特色学校管理。学习贯彻《四川省艺术特色学校管理办法》,加强艺术特色学校日常管理、指导和督查,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艺术、科技课程管理。开齐、开足课程,上好音乐、美术、科学课,加强教学常规检查和指导,抓实备课、上课、集体教研、评价考核等关键环节,提高艺术、科技教学质量。开展音乐器材使用培训,充分发挥功能设备作用。
(三)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艺术节和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开展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以艺术作品、艺术节目、艺术征文为内容的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织参加眉山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和第十四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六、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用语用字规范化。组织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宣传推广通用普通话,增强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组织教师参加市普通话水平培训及测试,开展“经典诵读进校园”活动,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和复查工作。
七、加强特殊教育管理
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实施《青神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一是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二是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建立资源教室。三是配备专兼职教师,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四是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五是做好残疾学生关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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