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政〔2016〕38号青神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16年09月12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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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2016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已经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神县民政局

2016年4月30日

青神县民政局2016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为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救灾方针,最大限度防止和减轻自然灾害给我县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保障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今年的防汛救灾工作至关重要、势在必行。为此,根据相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我局2016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极端自然灾害频发,根据今年极端气候异常情况,岷江出现大洪水的概率增大。鉴于我县历年局部暴雨频繁,中小河流洪涝灾害较重,大部份防汛工程相对薄弱,防洪工程标准低、病险重,工程治理滞后,山地山洪灾害时有发生,城市防洪能力偏低等诸多因素,今年面临的防汛形势非常严峻。一是由于今年气候异常,极端气候可能对汛期造成较大影响;二是我县防洪基础设施总体抗洪能力低,堤防、水库病险隐患尚未彻底根除;三是岷江已有十多年未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按照自然规律,岷江处于十年一涝的极限。我们民政干部要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在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充分准备。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县民政局防汛救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民政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王学清

副指挥长:胡仁国、赵中明、王燕群、陈艳、刘德康、朱晓松、张建华。

成员:童志荣、陈朋、张伟、刘祥、钟华、易敏、饶笛、李贵美。

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王学清负责全局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挥;胡仁国负责瑞峰镇、白果乡;赵中明负责汉阳镇、罗波乡;王燕群负责西龙镇;陈艳负责河坝子镇、高台乡;刘德康负责青城镇;朱晓松负责南城镇;张建华负责黑龙镇。各乡(镇)也要成立防汛救灾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到村组,确保今年防汛救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措施,明确要求

1.从5月01日起到10月31日止,县民政局建立汛期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保证灾情信息传输畅通。坚持局领导带班,局内干部职工轮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务必做好值班记录,完善交接班手续,保证灾情信息传输畅通,及时掌握和了解汛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收集和准确上报灾情,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2.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提高灾害应急反应和自救互救能力。民政局将同财政局协调调度救灾资金,围绕灾民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方面储备应急物资,积极储备救灾物资,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如遇特大自然灾害,需紧急转移安置大批灾民的,应及时上报市局、省厅请求支援。

3.严格查、报灾制度。乡(镇)民政办公室,要认真执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一旦灾害发生,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电话报告县民政局,并填写《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向县级民政部门报告,对于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10人以上(含10人)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可同时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和省级民政部门。县民政局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接到乡(镇)报表后的2小时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填写报表向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县、乡民政部门均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镇)民政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县级民政部门上报,初次填写报表,不要求填写报表的全部内容。在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后,各级民政部门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填写《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自然灾害核报)》,并逐级上报。乡(镇)民政办公室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填写报表向县级民政部门报告。县级民政部门在接到乡(镇)报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市级民政部门报告。

4.及时请款和发放救灾款物。一旦灾情发生,民政局除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信息外,还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拨发救灾预备金和救灾储备物资,以帮助灾区灾民克服暂时的困难,确保基本生活,稳定灾民情绪,促进灾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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