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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三举措管好用好编外人员

  
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来源:县委编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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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编外人员管理总体遵循“严控总量、只减不增,限定岗位、规范管理,先批后用”原则,县委编办以此为总目标,从严从紧规范编外人员管理。

一是拧紧总量“控制阀”,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先审批,后用人”原则,实行用前预审、用后备案,源头化管理,扎好“袋口”。以2021年清理审核的各部门编外人员底数为基准,锁定总量,做到只减不增,减轻财政供养负担。确需新增编外人员额度的部门,需提交书面申请,在对其用工需求、岗位职责等进行充分调研,统筹考虑行政、事业编制使用情况后,对部门编外人员基数进行动态调整。要求各单位自建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台账,若有人员增减及信息变更,及时报送县委编办并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同步更新,建立“一人一档”,确保底数清、人员明。

二是构筑制度“防火墙”,严把“使用关”。制发《青神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使用编外人员。确需使用编外人员的,仅限于服务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财务审计、人事管理、涉密岗位等不得使用编外人员。不得聘用编外人员为单位中层干部,不得使用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编外人员。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社会化手段解决的工作事项,应当实行社会化运作,原则上不再使用编外人员。

三是强化督查“紧箍咒”,严把“监管关”。随机抽取单位进行编外人员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专项检查,根据岗位职责和在编人员情况适时调整编外人员岗位数,对违规使用、日常管理不规范的单位,核减或取消该单位编外人员岗位数。对未经批准使用的、无合法用人手续的、用人合同已过期的已聘编外人员,督促使用单位积极妥善做好清退工作。将编外人员管理情况列入巡视巡察、经责审计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范围,完善事后督查格局,构建闭环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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