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编办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办将对青神县初级中学校、青神县应急保障中心、青神县高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青神县高台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监测站(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综合保障服务中心)、青神县高台镇中小学校、青神县中医医院6个事业单位202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专项检查。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上述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向青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投诉举报:
一、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涉及被投诉、诉讼的情况;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涉及违纪、违规的情况;
三、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四、事业单位有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五、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
投诉举报方式:
电 话:(028)38862338;
邮 箱:592267730@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青衣大道298号
中共青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上一条:青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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