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大强基行动”做好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5年过渡期专项监督,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今年,全县将开展“四大强基行动”做好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说清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凡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公开、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涉农产业和工程项目等领域存在滥用职权、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的,以及其他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作风问题的,要在2022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机构主动说清问题。
对限期内主动说清和交代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认错态度、后果影响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以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的,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举报反映相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县纪委监委举报方式如下:
接待窗口:青神县青竹街道振兴路2号青神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网络举报:关注“青廉速递”微信公众号,进入平台主页面,点击右下角“青廉直达”,进入“监督一点通”,点击“在线投诉”。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青神县纪委监委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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