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眉青交罚〔2018〕067号
2.处罚名称:对代华良驾驶川ZW2939号车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营运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
5.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营运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6.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行政相对人名称:代华良
8.行政相对人代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行政相对人代码-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3(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511122********2958
13.法定代表人姓名:
14.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0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18/5/15
16.处罚机关:青神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县雅鑫金店三门市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批号273355F)等医疗器械案的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周强驾驶川L77927号车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营运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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