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通知书 |
处罚决定书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及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日期 |
(青)食药监食流立案通〔2017〕12号 |
(青)食药监食流罚〔2017〕12号 |
青神县飞哥高粱酒经营部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郑勤芳(青神县飞哥高粱酒经营部) |
郑勤芳 |
青神县飞哥高粱酒经营部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罚款,没收违法食品,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7年5月22日 |
2017年5月17日 |
(青)食药监食流立案通〔2017〕14号 |
(青)食药监食流罚〔2017〕14号 |
青神县光辉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王洪兵(青神县光辉商行) |
王洪兵 |
青神县光辉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的规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7年5月19日 |
2017年5月19日 |
(青)食药监食流立案通〔2017〕13号 |
(青)食药监食流罚〔2017〕13号 |
青神鑫玉放心粮油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周伟(青神鑫玉放心粮油超市) |
周伟 |
青神鑫玉放心粮油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2017年6月2日 |
(青)食药监食立案通〔2017〕14号 |
(青)食药监食罚〔2017〕14号 |
眉山市川御坊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食品标签虚假案 |
眉山市川御坊商贸有限公司 |
李勇 |
眉山市川御坊商贸有限公司食品标签虚假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没收违法食品,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2017年6月6日 |
2017年6月5日 |
上一条:青神县农牧局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青神县派对音乐茶座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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