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食药监食行罚〔2018〕6号。
2.处罚名称:青神县银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主要食品原料名称案。
3.处罚类别1:警告。
4.处罚类别2:无。
5.处罚事由:未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主要食品原料名称。
6.处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7.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县银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5MA64HA2UX1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51382619******6116
13.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波
14.处罚结果:警告。
15.处罚决定日期:2018/3/16。
16.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县吉利烟酒行经营标签不合规定食品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关于青神县银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主要食品原料名称案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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