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 行处字〔2019〕85号
2.处罚名称:刘碧容从事无照经营案。
3.处罚类别1:责令改正;。
4.处罚类别2:罚款600元。
5.处罚事由:从事无照经营案。
6.处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7.行政相对人名称:刘碧容。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51112419******4227
13.法定代表人姓名:刘碧容。
14.处罚结果:罚款共计6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20/1/3。
16.处罚机关: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刘碧容从事无照经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县观金水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桶装饮用水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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