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确保环境卫生和秩序达到省级卫生县城相关要求,按照青府督〔2017〕27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区农贸市场实际情况,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加强监管,督促整改
督促五岳市场服务公司对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由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与五岳市场服务公司负责人及时联系,反馈意见和问题,督促其加强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市场管理。由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员工负责市场管理。市场设管理员城东设4人,城南设4人,城西设1人;保洁员城东设5人,城南设4人,城西设2人。
(二)设置醒目标识。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市场分布图,市场内悬挂分区标示牌。
(三)加强防污处理。对市场内破损和不平整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防止积水;对下水道进清理疏通。
(四)加强秩序管理。在城东市场入口设置隔离桩,限制大中型机动车辆随意入内停放;加强进入市场的电动车、自行车的引导,通道内禁止随意摆放;市场入口严禁摆摊设点。
(五)加强卫生健康宣传。在城南、城西市场设置健康宣传栏,在醒目位置悬挂创卫宣传标语。
(六)加强公共厕所管理。在市场内公共厕所门口张贴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落实保洁员及时清理公共厕所内外卫生。
三、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管理
协调县食药监局加强对农贸市场农残监测管理,在城东、城西市场内设置农残监测设备,对农残监测数据进行公示。协调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内私人门市经营业主进行管理,特别是活禽宰杀店铺业主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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