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家:四川赞宇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要求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开展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到2021年12月23日为止,3家企业均按时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根据报告显示,3家企业的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现予以公示。
附件:1、《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土壤污染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2、《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3、《四川赞宇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4日
下一条: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青神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