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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日期:2017年11月13日  作者:刘瑶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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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群众通过手机微信或QQ传播关于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不实信息。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就此郑重声明:按照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只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帮扶对象、重度残疾人和贫困三、四级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六类人群个人不缴纳医保参保费用,其余人员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后才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具体不缴费的人员名单可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劳保所查询。

感谢各界群众对我县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大家不要轻信不实传言。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2017年度农业技术中级职称答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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