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海堂药堂寿康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的处罚决定

  
日期:2019年08月01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分享: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行处字[2019]第384号

2.处罚名称:青神海堂药堂寿康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3.处罚级别:警告

4.处罚类别:警告

5.处罚事由:青神海堂药堂寿康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海堂药堂寿康店

7.行政相对人代码-1:92511425MA62RUK577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511130****0021

9.法定代表人名称:张小林

10.处罚结果:警告

11.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7月19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15.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康贝连锁青神宏济生店未凭处方销售“复方妥英麻黄茶碱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2782,生产批号:180807,生产厂家:西安利君方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2种处方药案的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县乐缘食品店无证经营药品“阿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1269,批号:170209)案的处罚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