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食药监食行罚〔2017〕12号。
2.处罚名称:章忠惠(青神县陈毛肚自助火锅店)未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无。
5.处罚事由:未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7.行政相对人名称:章忠惠(青神县陈毛肚自助火锅店)。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511425600085135.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511130xxxxxxxx1428
13.法定代表人姓名:
14.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17/4/27。
16.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青神县至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的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许文金涉嫌采购食品时未进行进货查验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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