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公(城)行罚决字〔2017〕6010号
2.处罚名称:行政处罚
3.处罚类别:拘留
4.处罚事由:殴打他人
5.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6.行政相对人名称:龚X刚
7.行政相对人代码:511102XXXXXXXX5917
8.法定代表人姓名(自然人不填)
9.处罚结果:行政拘留三日
10.处罚决定日期:2017/10/23
11.处罚机关:青神县公安局
12.地方编码:
13.当前状态:正常
下一条:青神县公安局关于张X涉嫌危险驾驶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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