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0个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的有关要求,现将《青神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社局等9个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印发你单位,请及时将调整事项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办事指南更新和规范运行工作。
附件:1.县人社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2.县住建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3.县水利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4.县商务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5.县卫健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6.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7.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8.县医保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9.县气象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青神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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