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编办 省审改办关于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通知》(川编办发〔2018〕66号)《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关于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8〕67号)有关要求,我办在2018年“四办”清单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县级各部门对“四办”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青神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2023年本)》,其中:“马上办”141项、“网上办”371项、“就近办”45项、“一次办”428项,现予以公布。
县级相关部门务必及时将“四办”清单中涉及本部门的事项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同时要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确保“四办”承诺落实落地。
附件:青神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2023年本)
青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上一条:【政策文件(转发)】川办发〔202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