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补报地名基础信息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全县地名普查基础信息资料上报工作已接近尾声,从全县整体情况来看,还有部分信息、内容需要充实、完善。一是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程要求,本次地名普查范围应包括全县所有党政、事业单位,因此,请各单位对照附件,按照附件提供样表详实填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本系统相关资料。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务必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普查资料电子文本通过党政网盖电子章后报二普办(县民政局)。联系人:何秋芳联系电话:38829895。
青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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