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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安全风险提示

  
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应急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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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换季时期,天干物燥,适逢清明佳节,交通、旅游、消防、建筑施工、森林防火、工贸和燃气等安全风险加大,县安办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我县4月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1.消防动火作业安全需重点盯防。4月天气回暖,气候干燥,可燃物载量增加,群众清明节野外明火祭祀管控不到位,高压输配电线路巡护不到位,野外建设工地电焊作业、违规吸烟等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企业动火作业时,未严格审批管理、未制定或未按专项方案开展作业、未清理周边可燃物,作业过程中作业监护缺失、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火灾风险高;电气线路老化和过载、违规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儿童电动平衡车等室内、楼道长时间充电、飞线充电等易引发气火灾,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封闭、堵塞、占用,违规设置铁栅栏、

铁丝网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被占堵、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易导致损失扩大,造成群死群伤。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几起火灾事故教训,总结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六大”行动经验,持续加强对“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四类”重点场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尤其是加强对电气焊动火作业的检查。要突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整治,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需持续坚守。近期城市地下管网、建筑工地排污管道、发酵池等清淤工作频繁,清淤工作大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高。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和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前要严格审批,做好通风和气体分析;作业中要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气体监测和专人监护制度,严防中毒和窒息事故;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沉着冷静,科学施救。食品加工、畜牧、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在进行地下管网、排污管道、污水池清淤时需严把作业审批关,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工作流程,强化作业监护,配齐防毒面罩、救援绳索等应急物资,加强员工应急处置培训,严防事故发生。

3.道路交通安全要时刻关注。4月,以“春”为主题的景区景点附近路段车流量大、道路拥堵,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生产旺季到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辆使用频繁,员工上下班通勤车切勿超载、工程车切勿违规载人、货运车切勿超重。且进入春耕季节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使用较多,驾驶时严禁超载、超速、随意变更车道、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临坎、临水、临崖、坡陡、弯急路段谨慎驾驶。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管,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规占道变道等行为。要加大道路巡逻管控力度,强化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摩托车、电瓶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严禁无证驾驶、违规载人、拼装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督导群众按规定停放车辆,在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维护交易市场内外交通秩序和人员秩序,保障我县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4.建筑施工安全要严格监管。本月大风天气逐渐增加,极端天气防范缺失,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防护不到位极易引发高空坠落事故,且我县各建设项目工程量较多,工地新入场人员增多,安全风险持续增大。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做好在建工地和员工临时宿舍的用火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齐消防设施,规范气焊割、打磨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基坑和沟槽开挖、钢管架和模板搭拆、钢结构施工等工程,作业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要强化施工现场作业监护,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和工序要求施工,着力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厉打击“三违”行为;作业后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严防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

5.工贸领域安全需重点关注。天干物燥,气温逐渐回升,大风天气较多,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动火、高风险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活动较多,易引发中毒和窒息、燃爆火灾等事故。粉尘涉爆企业对除尘设备清理和危险作业活动风险辨识不到位易引发粉尘爆炸事故。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对除尘设备和危险作业活动的风险辨识和精准管控,警惕员工春困疲乏现象,加大巡查频次,严防违章行为。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务必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未经通风检测合格,不得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注意气象变化,在开展动火、吊装、高风险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中,必须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安排持真实有效证件的特殊作业人员开展相关作业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条件确认和现场监护工作,避免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现象,切实做到安全第一、有效防范。

6.森林防灭火需严密防控。4月是森林火险高发期,适逢清明节,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踏青出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需强化森林火灾防范,抓实抓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责任包干,明确巡查人员,健全防火点位和应急水池建设,严控野外火源,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加强林区人员管控,加大各卡点检查力度,严禁人员带火入林;野外建设工地动火作业、爆破作业等需严格审批把关,开展烧割、电焊、打磨等动火作业前,应全面辨识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清理或隔绝周边可燃易燃物,高处动火作业需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作业监护制度,配足消防器材;作业后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余火,恢复相关安全设施。

7.文旅安全需高度关注。观萤季节到来,游客较多,因观萤地点大部分位于野外,游客携带火种进入旅游景区,野炊、吸烟等用火行为增加,火灾风险突出。且酒店、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经营,可能存在消防设施不足(损坏)、职工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易发生消防、用电、用气等群体性事件。游客前往河道、水库等地游玩,安全意识不到位,存在溺水风险。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做好安全风险研判,加强涉林景区森林防火等督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停产停业整改,加强游客流量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安全。

人民群众外出需关好门窗和水电气,清理阳台易燃物质,居家需规范用火用电用气,使用燃气热水器、燃气灶注意通风换气;外出关注车况、路况、气象信息,保持合理车速和安全车距;外出游玩、露营应遵守相关防火规定,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

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经验教训,结合属地、领域的产业结构、季节特点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及时研究部署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发生,细化应急预案,落实装备、物资等保障措施,确保突发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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