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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航电移民安置规划

  
日期:2015年01月05日  来源:青神县扶贫移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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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况

1.1枢纽工程概况

岷江汉阳航电枢纽工程位于岷江干流中游眉山市青神县境内,系岷江干流(彭山江口至乐山岷江三桥段)水电规划八级开发方案中自上而下的第七级,上衔虎渡溪梯级,下接板桥梯级,为河床式开发,开发任务为以航运、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灌溉、改善生态环境等其他综合利用,并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坝址距青神县城区约18km,有汽车便道相通;青神县至眉山市和成都市均有高速路相通,距离分别为40km和113km,对外交通方便。

汉阳航电枢纽正常蓄水位382.5m,相应库容3700万m³,死水位382.0m,调节库容400万m³,具有日调节能力;混凝土闸坝坝顶高程390.5m,最大坝高24.5m;电站总装机容量66MW,保证出力7.3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779亿kW·h。水库干流淹没长度约14.82km(至虎渡溪坝址)。

1.2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概况

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区涉及眉山市青神县的汉阳镇、南城镇、瑞峰镇、西龙镇、罗波乡和白果乡等6个乡镇的16个村、68个村民小组。

1.3规划设计主要成果

岷江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涉及青神县汉阳镇、南城镇、瑞峰镇、西龙镇、罗波乡和白果乡等6个乡镇的16个村、68个村民小组,主要实物指标为:

人口38户100人;各类房屋面积4840.71㎡及附属设施;土地总面积12879.93亩,其中水库淹没区及枢纽工程区永久占地区12556.01亩(耕地620.28亩、林地446.75亩、住宅用地11.39亩、交通运输用地5.1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472.46亩,其中国有季节性河滩耕地756.27亩),临时占用土地323.92亩(耕地311.69亩、林地10.01亩、草地0.2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2亩);零星树木576129株;提灌站7座、渠道0.31km、排污口3处、引水堰3座、污水池256.24m³等农村小型专项;个体工商户1家(砖木结构房屋面积87.1㎡及附属设施);砂石场3家(各类房屋面积542.82㎡及附属设施),三级公路桥1座、四级公路74.3m及桥1座、汽车便道452m及桥1座、机耕路桥8座、人行桥3座、人行渡口12处,关子门堰取水口1处,10kV输电线路0.923杆km及50kVA变压器1台、380V输电线路2杆km,电信线路4杆km,汉代瑞峰崖墓群建设控制区等专业项目。

建设征地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25°以上耕地,以及矿产资源压覆。

4.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4.2移民安置任务

4.2.2农村移民安置任务

生产安置:规划生产安置人口为1365人,其中调剂耕地安置62人,自谋职业安置1303人。

搬迁安置:规划搬迁安置人口38户104人,均采取本村组后靠分散建房安置。

临时用地恢复:规划对施工临时占用的耕园地133.41亩全部进行恢复。

农村小型专项设施:规划对建设征地涉及的小(2)型提灌站7处全部按原标准和“恢复原功能”原则原地抬高复建;3座挡水堰、3处排污口及1座污水池均按一次性补偿处理。

个体工商户:对水库淹没影响的汉阳野鸭岛农家乐按一次性补偿处理。

4.2.2.1农村小型专项设施

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小型提灌站、灌渠、堰及排污口、污水池等农村小型专项设施。

(1)提灌站

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小型提灌站7处均需复建。

(2)堰及渠道

汉阳航电枢纽水库淹没区涉及小型堰坝3处及渠道308.5m。3座堰坝均为龙泉村8组所有,供水服务范围主要为龙泉村8组支沟两岸的耕地,水库建成后,大部分耕地处于淹没范围内,无灌溉需求,余下少量耕地可直接从库区取水进行灌溉,故涉及的小型堰坝均不需复建,根据权属人意见均按一次性补偿处理;对南城镇白塔村4组的灌溉渠道拟在垫高工程中进行统一规划。

(3)排污口

汉阳航电枢纽水库淹没区涉及排污口3处,其中集镇生活排污口2处,分别位于瑞峰镇青杠坪村3组和黄桷村1组,分别长12.15m(宽1.2m,深1.05m)和36.7m(宽0.9m,深1.23m),均为混凝土结构;申宇木业排污口1处,由4个混凝土管道构成,其中3个内径为0.7m,总长750 m,1个内径为0.3m,长250m。经现场查勘,瑞峰集镇排污口在电站蓄水之后淹没其出口部分,不影响其排污功能,对出口段进行加固处理即可,根据权属人意见,由权属人自行对排污口加固,加固费用按一次性补偿处理。申宇木业现已停产,其排污口位于地下,复建难度大,根据权属人意见,按一次性补偿处理。

(4)污水池

汉阳航电枢纽水库淹没区涉及四川省青神宏源实业有限公司污水池1座,为砖砌混凝土抹面,体积256.24立方。根据权属人意见,污水池按一次性补偿处理,不再复建。

4.2.2.2个体工商户

汉阳航电枢纽水库淹没区涉及个体工商户1家(民营农家乐),位于汉阳镇上游村4组。现有职工人数5人,主要实物指标为:砖木结构房屋面积87.1㎡,瓷砖装修面积159.7 ㎡,蓄水池1.962 m³,粪池1个,机井1口,不锈钢水塔0.45 m3,操作台9.124 ㎡,输水塑管21.2m,混凝土管49m等。根据权属人意见,民营农家乐按一次性补偿处理,不再复建。

4.2.2.3临时用地恢复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防护方案,汉阳航电枢纽工程临时用地主要包括枢纽工程建设区施工临时用地和防护区垫高临时用地。对防护区垫高临时用地180.3亩(瑞峰镇黄桷垫高区123.42亩、南城镇白塔垫高区56.88亩)中的耕地178.28亩(瑞峰镇黄桷垫高区121.40亩、南城镇白塔垫高区56.88亩),拟在防护工程中进行恢复。本规划主要对施工临时占用的耕进行恢复设计。临时用地时间为2014年~2015年,恢复时间为2016年。临时用地需根据各临时用地地块的使用方式和使用年限,提出恢复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恢复规划。对枢纽工程建设征用的林地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恢复规划在环保、水保专题报告中考虑;本规划主要对临时占用的耕地进行恢复设计。

4.2.3专业项目

4.2.3.1工矿企业汉阳航电枢纽水库淹没区涉及砂石场3家,根据权属人意见均按一次性补偿处理,不再复建。

(1)罗坝砂石场

罗坝砂石场位于瑞峰镇黄桷村8组,目前已废弃。主要实物指标为:砖木房屋22.03㎡、蓄水池2.99 ㎡、卫星接收器1台、机井1口、柴油发电机1台等。

(2)南城砂石场

南城砂石场位于瑞峰镇黄桷村7组。主要实物指标为:房屋面积305.8 ㎡(砖混结构88.58 ㎡、砖木结构156.6㎡、简易结构60.62㎡)、蓄水池2.17 ㎡、洗金台3.6 ㎡、泵房24.14 ㎡、水泵3台、采砂设备一套等。(3)玉波砂石场

玉波砂石场位于瑞峰镇黄桷村8组,主要实物指标为:砖木房屋214.99㎡、钢架雨棚76.86㎡、空调1台、太阳能热水器1个、灶台1眼、采砂设备一套等。

4.2.3.2交通设施

(1) 等级公路

1)三级公路

桥汉阳航电枢纽水库淹没区涉及岷江右岸支流的水塘大桥(三级公路桥)为右岸交通要道,需复建。

2)四级公路

及桥汉阳航电枢纽水库淹没区涉及岷江左岸支流的青关路的四级公路74.3m及黄沟儿桥1座为左岸交通要道,需复建。

(2) 农村道路

汉阳航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汽车便道0.452km及桥1座、机耕道0.116km及桥8座、人行便道0.024km及桥3座。其中南城镇沙河村2组机耕道0.116km及桥1座需复建;对瑞峰镇黄桷村7组和8组小桥3座(五?七大学桥1座和黄桷村7组桥2座)不复建,通过改建现有道路(黄桷村7组、8组经玉波沙场至乐青路,土路路面宽约2m)恢复其原有交通功能;余下的瑞乐路及桥、机耕道桥4座(黄桷村3组桥、白塔2桥、黄桷村5组的蛮子洞桥和白塔村4组桥)、人行便桥3座(黄桷村3组桥、白塔村4组桥及6组平桥儿桥)等因水库淹没后失去交通功能,故均按一次性补偿处理。

(3) 人行渡口

汉阳航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涉及青神县航道管理局的渡口12处,其中新路渡口(1处)和水塘渡口(2处)距坝址较近,汉阳航电枢纽建成后可在坝上绕行,以解决两岸居民出行问题,根据权属人意见,按一次性补偿处理;余下的9处需复建。

4.2.3.3水利水电工程

汉阳航电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影响的水利水电工程为关子门堰的取水建筑物,关子门堰为乐山市水务局所有,建于20世纪70年代。为无坝引水工程,主要任务为灌溉、发电。灌溉牟子、关庙两乡及青神县瑞峰镇农田3.025万亩,堰渠有1座水电站,装机480kW,年发电能力250万度。关子门堰有干渠1条,长19.5km,支渠两条,长10.487km,斗渠36条,长39km。渠系主要建筑物有:节制闸2座,溢流坝1处(长50.4m),分水闸1座,泄洪闸4座,冲砂闸1座,检修闸1座,渡槽3座(长113.5m),隧洞3处(长2433m)。关子门堰取水口位于青神县瑞峰镇慈母溪村洪雅滩,地理座标为北纬29°44′23.18″,东经北纬103°48′36.71″,关子门堰取水口为无坝引水,从岷江左岸洪雅滩通过渠道引水,取水口设冲砂闸门和取水工作闸门,工作闸门后为隧洞无压输水。现状取水水位为379.02m,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建成后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82.5m,高于现状取水位3.48m。如不进行改造,将影响闸室工作性能,隧洞过水将变成有压,可能会出现局部垮塌。

4.2.3.4电力工程

水库淹没影响瑞峰镇黄桷村2组黄桷支线10KV线路1#~9#共计0.923杆·km(混凝土电线杆长12m);影响黄桷村2组黄桷低压支线380V线路16#~17#共计2.0杆·km(混凝土电线杆长8m);影响黄桷村1组黄桷低压支线220V线路15#杆,需要复建。

4.2.3.5电信设施

水库淹没影响南城镇白塔村4组中国电信国有通讯线路3杆·km,200对挂线,采用混凝土杆敷设;影响黄桷村2组中国电信国有通讯线路1#~10#共计0.5杆·km,500对挂线,采用混凝土杆敷设;影响黄桷村1组中国电信国有通讯线路1#~3#共计0.5杆·km,500对挂线,采用混凝土杆敷设。上述电信线路均要复建。

4.2.3.6防护工程

(1)防护的必要性

1)水库淹没区垫高处理必要性

汉阳航电工程正常蓄水位382.5m时,工程建设征地涉及青神县汉阳镇、罗波乡、瑞峰镇、南城镇、西龙镇和白果乡的16个村68个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耕地798.56亩。其中瑞峰镇黄桷村1、2组和南城镇白塔村2、4组的耕地178.28亩(黄桷村1、2组分别114.19亩、7.21亩,白塔村2、4组分别19.94亩、36.94亩)具备防护条件,该区域属瑞峰镇和南城镇农田示范基地,人均耕地仅0.24亩~0.40亩,土地资源匮乏,对其采取垫高防护工程措施后,可减少淹没耕地面积178.28亩,占防护前淹没耕地面积的22.33%,减少生产安置人口650人。从节约土地资源、减免对当地农业经济的影响和降低移民安置难度等综合分析,采取防护工程措施予以保护是必要的。

2)护岸工程必要性

根据地质预测水库坍岸区坍岸范围内局部地段分布有耕地170.92亩、房屋24处及农村道路0.6km,据估算,移民安置及补偿费用约为1577.51万元。采取护岸工程措施后,护岸长度为7529km,护岸工程直接费用约为769.81万元,较不防护节省投资807.70万元,护岸工程投资比较表4-9。从减少投资、降低水库淹没损失和移民安置难度、减免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影响等综合分析,采取护岸工程措施是必要的。

(2)防护方案根据水库地形地质条件、水库淹没影响情况,防护方式主要为垫高防护和护坡、护岸。

1) 水库淹没区防护垫高

刘家场溪沟左岸垫高防护区属瑞峰镇黄桷村1、2组辖区,防护区土地地面高程382.5~383.4m,面积123.42亩,其中耕地121.4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2亩,拟采取垫高防护工程措施予以保护。白塔垫高防护区属南城镇白塔村2、4组辖区,防护区土地地面高程384.57~385.09m,面积56.88亩(白塔村2组19.94亩、白塔村4组36.94亩),拟采取垫高防护工程措施予以保护。

2) 库岸防护

根据本阶段地质勘察成果,本库区除库尾右岸瑞丰镇码头上游一带约2.8km的库岸存在漫滩,岸坡较稳定外,其余土质岸坡均存在坍岸可能,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2亩,拟采取垫高防护工程措施予以保护。包括左岸自中岩寺至新路口的公路路基、新路口至坝址的阶地前缘,右岸自刘家场至蛮子洞的阶地前缘、罗坝至石脚盆、库首,预测坍岸总长度约19.7km。由河流冲积阶地构成的天然土质岸坡可能坍岸宽度在9~20m左右,人工堆积土质岸坡可能坍岸宽度在3.5~9m左右。规划对预测坍岸范围内现有耕园地、房屋及交通设施的库岸采取护岸工程措施进行防护,对坍岸范围内无房屋和交通设施的库岸按待观区考虑暂不处理,在水库运行期间进行观测、巡视,根据实际影响情况进行处理。左岸中岩寺至新路口、右岸罗坝至肖家坝,预测坍岸范围内无耕园地、房屋、公路等专项设施,划定为待观区;左岸新路口至坝址堤防、右岸刘家场至蛮子洞,预测坍岸范围内有耕园地、房屋、公路等专项设施进行护坡工程处理。库首左右岸坍岸防护进入枢纽主体工程设计范围。

5.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5.1生产安置规划设计

5.1.1生产安置方案

根据审定的《规划大纲》,汉阳航电枢纽工程拟定生产安置方案为:调剂耕地与自谋职业相结合安置移民安置方式,即规划水平年2015年生产安置人口为1365人,其中本村组调剂耕地54.26亩安置62人(罗波乡调剂耕地20.12亩安置32人、西龙镇调剂耕地34.14亩安置30人),自谋职业安置1303人(汉阳镇621人,罗波乡234人,瑞峰镇为240人,南城镇为204人,西龙镇4人),详见表4-21。因均在本村组调地安置,耕作道路半径均小于3km,故无扩迁人口。

5.1.2种植业安置规划设计

5.1.2.1土地资源筹措规划调剂耕地面积共54.26亩,其中罗波乡20.12亩,西龙镇34.14亩。移民生产安置用地由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政府根据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调地面积,按照国家相关土地流转政策,采取个别调整、重新分配或成片调整方式筹措土地。

5.1.2.2规划措施及工程量规划调剂耕地均为条件相对成熟的土地,目前灌溉渠系、生产道路网络等农田水利配套设施相对完善,不需进行大规模土地整理。规划措施主要考虑土壤培肥、提高种植技术水平和优化种植结构等措施。(1) 土壤培肥

在结合生产安置规划的同时,针对安置区土地资源本身的特点和土壤条件,规划对调剂的耕地采取土壤培肥措施,以提高耕地产量。拟采取如下土壤培肥改良、增肥措施。

a.深耕翻土,增厚土层

耕作层过浅,不利于作物根系深扎伸展,蓄水融肥性能差,作物生长不良,产量低。深耕翻土,扩大耕层体积,蓄积更多的水肥,加强土壤的物理性、化学和生物性,加速土壤熟化,增加土壤的有效养分,提高土壤肥力,促使根系生长健壮,向土层纵深发展,增加其吸收养份的能力。按翻土厚度30cm考虑,平均每亩翻土工程量约200m³。

b.施肥改良措施

施加肥料是提高作物产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改良低产土壤性能的重要方法。因此,在生产安置区开发的土地上,还应该同时做好土壤的施肥改良规划,规划每亩增施农家有机肥1000 kg,调剂耕地54.26亩需增施农家有机肥54260 kg。

(2)调整种植结构

根据安置区自然地理、土壤、气候等条件,结合当地现有种植模式和移民生产习惯和已有种植技能,在安置初期,以满足移民粮食需求为主,沿用已有的种植技术,种植模式仍为一年两熟。通过几年对土壤的改良和培肥以及对移民种植技能的培训,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同时,充分发挥当地的自然优势和地理优势,改革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蔬菜等产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5.1.3自谋职业安置

根据生产安置方案,自谋职业安置1303人(汉阳镇621人,罗波乡234人,瑞峰镇为240人,南城镇为204人,西龙镇4人)。根据《关于我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08]722号),对选择自谋职业安置的不再调配土地,按人均规划指标土地“两费”予以补偿。经计算,岷江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自谋职业安置移民1303人,规划投资为1687.52万元,人均规划投资为1.3万元。

5.2搬迁安置规划设计

5.2.1搬迁安置方案

岷江汉阳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规划搬迁安置人口为38户104人,结合生产安置和移民安置意愿,规划在本村组分散建房安置。

5.2.2分散搬迁安置点规划设计

5.2.2.1安置点人口及用地规模

规划在本村组后靠分散建房安置共38户104人,其中瑞峰镇35户92人,汉阳镇3户12人。根据审定的《规划大纲》,人均规划建设用地为70㎡,占地地类按旱地考虑。

5.2.2.2安置点基本条件

(1) 地质条件

分散安置区地面高程均高于汉阳航电枢纽库区20年一遇洪水回水水位,地形开阔平坦。根据地形地貌及成因,安置点周边无滑坡或潜在不稳定体分布,基本不存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可供选择的居民点复建的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较好。

(2) 基础设施条件

黄桷村7组、8组安置区对外交通有乐青路,上游村5组、8组和新路村4组安置区对外交通有青关路,内部均有机耕道与对外交通主干道相接,距瑞峰镇和汉阳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约7.5km ~8.5km和4km~7.0km,对外交通方便;生活用水采用地下浅层井水;生产生活用电可从青神县供电局的农网线路上“T”接入户,居民用电方便;移民就医可到乡(镇)卫生院;目前安置区内的移动、联通、电信等已全部覆盖,通讯条件良好;电视节目可通过卫星接收器收看。

上一条:青神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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