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精神,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计2112万元,现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28-38865151;
意见收集人:徐靖,电子邮箱:1142638227@qq.com;通讯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一环路南段101号
青神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5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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