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办〔2017〕21号)、《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转发银保监会等4部委〈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川银保监发〔2021〕5号)和《青神县扶贫移民局 青神县财政局 青神县金融国资局 中国人民银行青神支行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青扶贫移民发〔2016〕5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全县小额信贷工作,结合青神实际,将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对公示对象进行情况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公示单位: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一环路南段101号
联系方式:02838811261
附件:《青神县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管理办法》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6日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再次对《青神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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